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者:社会与人口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10
9月23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院党委书记、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戴兆骏主持学习会,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全体成员集体学习新华社专题报道,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准确把握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讨学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做好各族青年思想引领的工作路径。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景宝作重点发言。他指出,民族团结是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融入学院育人全过程。学院要立足学科专业优势,把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有机结合,尊重各族学生风俗习惯,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夯实校园民族团结思想根基。
党委委员、分团委书记陈明玉作重点发言。她结合团学工作实践谈到,青年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力军,要发挥共青团思想引领职能,用好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法治宣讲等载体,讲好民族团结鲜活故事,持续开展“石榴籽”系列实践活动,选树青年先进典型,引导各族青年厚植家国情怀,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凝聚青年奋进共同体力量。
戴兆骏书记在总结中要求全院师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规定,坚持党建引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生工作各环节。要立足学院专业特色,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切实推动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实。
撰稿:梁馨月 编辑:葛传兴 审核:戴兆骏